该受检市政工程建筑位于桂林市兴安县,为钢结构建筑,竖立呈塔形布置,建筑总高度为50m,由于长时间使用担心其损坏,为检测安全是否需要维护,该建筑工程建设公司委托我院对其进行安全性检测。
由于该建筑所在地面土壤及结构有所变化,需要进行沉降监测。
建筑沉降监测期间,监测结构与结构分析结果进行适时对比,当监测数据异常时,要及时对监测的对象与监测系统进行核查,如果监测值超过了预警值时需要立即报警。测点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1.应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变化趋势。
2.测点的位置、数量宜根据结构类型、设计要求、施工过程、监测项止及结构分析结果确定。
3.测点的数量和布置范围应有程余量,重要部位应增加测点。
4.在一定情况能够利用结构的对称性,减少测点布置数量。
5不应妨碍监测对象的施工和正常使用。
6.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,宜缩短信号的传输距离。
查明该建筑的结构现状,为确定其安全程度。1、结构布置调查2、外观缺陷与损伤检测;3、建筑结构与构件变形检测;4、综合分析评级。
结合设计图纸与现场检测情况分析,所测建筑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,根据《钢结构设计标准规范 GB50017-2017》的规定,该建筑安全性评定为安全,满足继续使用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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